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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4月份)
发布时间:2019-03-03 08:25:58 编辑人:招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量: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及录取办法(4月份)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及专业志愿

1、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所报学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及各专业的招生对象(科类)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两所学校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不可以兼报。只招收理工科考生的专业文史科考生不可以填报。

2、招生专业志愿设置三个有序志愿及服从专业调剂。

3、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暂定时间安排

   

   

31146

登录所报学校单招系统,按流程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报名网址:http://www.fvti.com

49-11

考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打印准考证

412

到校缴纳考务费,持准考证到招办盖章确认信息

413

组织考试(上午文化考试,下午职业适应性测试)

415

考生网上查询成绩

416-23

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确认录取

请各位考生加入2019级招生咨询QQ群:387162390

三、命题及考试方式

1、命题

学院(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依据《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由学院(校)组织命题,各科目考试大纲在招生网上公布。

2、考试方式

1)文化考试科目:数学、语文,每科满分150分(笔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面试)。总成绩:500分。

四、录取办法

1、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已被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再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升学、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辽宁省2019年普通高考。

五、本办法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