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辽科奖办发〔2020〕1号)及《2020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规定,现将我院机电系张琳琳作为项目参与人,拟由抚顺市抚安仪救生设备有限公司参加的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奖评审项目“智能型空气呼吸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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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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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