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职称评聘办法(试行)》(抚职院发【2023】53号)、《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抚职院发【2023】54号)等文件精神,经省专家严格审查,学院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省人社厅核验通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教师系列(按姓氏笔划排序):
教授:王莹 朱艳红 芦欣 杨慧 张红 张莉 张颖 张瑾 陈娆 於斌 姜勇 崔巍 梁辰
副教授:牛立尚 安磊 许云峰 李宁 张娜 张贺 张悦 周鹏 赵欢 舒曼
讲师:刘波 李宏旭 李喃 张巍 曹爱晨
二、思政系列(按姓氏笔划排序):
教授:王志泓
副教授:张东亮
讲师:高岩 程飞
三、非主系列(按姓氏笔划排序):
研究员:王奇志 牛舜 侯玉林
副研究员:孙铭 李杨 李珂 杨秀凤
助理研究员:王翠 刘栋 杜斌 李炳光 李演 何卫东
宋涛 张雷 陈燚 徐佳 高楠 黄晓莉
研究实习员:门喜元 王楠 吴景致
四、辅导员系列(按姓氏笔划排序):
副教授:孙伟
讲师: 王绝伦 孙亮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内,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人事科或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书面材料应属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科:办公电话:53909889 手机:15641340022
纪 委:办公电话:53909832 手机:15641340075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