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荐2023年辽宁省高校“校园先锋示范岗”的通知》精神,经过党支部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如下集体和个人作为推荐对象:
一、校园先锋示范岗(集体)
机关五党支部教务科党小组
二、校园先锋示范岗(个人)
傅 治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对上述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向学院(校)纪委或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或签署真实姓名。
邮箱:fzyjw513@163.com;fzyzzb@163.com
联系电话:15641340075,18841317816。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