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2 11:39:02 浏览量: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第9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4号)规定,我单位2023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况已统计完成,现予以公示(姓氏笔画为序)。

带薪年休假人员情况公示

序号

姓名

工作年限

应休假天数

未休假(满)天数

未休假原因

1

王传明

43

15

15

2023年抽调市委办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2

孙亮

8

5

5

2023年派驻抚顺县峡河乡大房子村任第一书记期间,需配合乡、村两级重点完成县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及日常驻村工作任务,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3

张金明

22

15

10

该同志于2023年6月从抚顺市总工会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在市总工会工作期间因需配合市卫健委完成全市托育服务调研工作,为市妇联反馈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市创城办提供婚恋服务资料等原因,故在市总工会工作期间年假未休满。

4

金维增

11

10

10

2023年派驻抚顺县海浪乡前楼村任第一书记期间,需完成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三务公开、护林防火、燃气排查、村史馆建设等工作任务,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5

徐昆

27

15

15

2023年派驻到绥阳社区任第一书记期间,需完成抓好社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社区网格化管理、“社区书记工作室”优化升级、刘全国式党员家庭代办站建设等工作任务,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6

黄皓

8

5

5

2023年派驻抚顺县石文镇苏子村任第一书记期间,需组织开展“三会一课”、防火防汛、村内环境整治、燃气安全排查、厕所改造回头看等工作任务,由于工作需要,未能休假。

公示时间:2023年1月22日至2023年1月26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情况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于2023年1月26日前,向组织部、人事科举报。联系电话:15641340022、18309824249。


 中共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专)委员会    

    202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