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33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院(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学前教育等17个专业参与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各专业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附件:
教务科
2023年1月5日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33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我院(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学前教育等17个专业参与星级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各专业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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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2023年1月5日